共同申報準則機制,又被稱為國際版CRS,至今成員國已有數百國之多。各成員國之間,彼此協助其他成員國,逐一辨識、分流、回報非居住民的金融資訊,透過定期且大量互相交換金融資訊的方式,讓各國政府有機會掌握國民,其在海外的金融資產配置狀況。同時,台灣也預計於2020年,開始施行金融機構的共同申報審查機制,即俗稱的台版CRS;透過台灣金融單位的辨識與分流,將非居住民的金融資訊,加以彙集,再交換給應申報國,但無論是國際CRS、大陸CRS或台灣CRS,都可能為境外公司操作與大陸投資,帶來相對的衝擊與影響。
課程時間:2018/11/02﹝星期五﹞ 下午13:30–15:30
活動地點: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148號十樓之三
交通資訊:捷運忠孝敦化站 出口5
報名專線: 電話 :(02)2721-6880 黃小姐 陳小姐
傳真 : (02)2721-6887
LINE@ : @jhm0784u
郵電 :Ldobub@Ldobu.com
研討主題:共同申報準則(CRS)之解析與影響
課程大綱:
一、共同申報準則(國際CRS)機制說明
(一)辨識方式、順序與對象
(二)辨識表格說明與簡介-個人
(三)辨識表格說明與簡介-實體法人/控權人
(四)銀行端辨識CRS表格填寫與說明
(五)將交換的金融資訊、與交換方式
二、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(台灣CRS)
(一)法令架構解析
(二)非居住民(個人 VS 法人)的定義
(三)應申報國的定義
(四)個人/ 實體法人/ 控權人 自我證明表格(架構說明)
(五)通報內容與交換方式
三、CRS制度對OBU操作模式的影響
(一)稅賦風險解析
(二)架構風險解析
(三)CRS制度前、後的稅賦問題解析
(四)CRS與反避稅條款(實際管理處所)之間的關係
四、各階段辨識OBU帳戶的意涵與意義
(一)法人資格存續與文件真實性
(二)非居住民與應申報國 vs 居住民
(三)各階段辨識的趨勢意義與目的
五、因應CRS機制之模式解析與不得違法之提醒
(一)資本化投資模式的解析與應注意事項
(二)分配盈餘時的稅賦申報與應注意事項
(三)常見實務模式的解析與風險提醒
(四)不得違法之提醒與說明
授課講師:張淵智老師
現職:專業顧問、東吳大學企管學系與清雲科技大學企管系兼任講師。
經歷:曾受訪於經濟日報、工商時報、遠見雜誌、運通、民視、大愛電視台,並曾受邀演講於合作金庫、新光金控、日盛金控、永豐金控、台北富邦、寶來集團、台灣銀行、文化大學、基督教女青年會、扶輪社、新竹科管局、中華民國銀行公會、台北記帳士公會、工研院、台灣金融研訓院…等處。
著作:境外公司操作聖經(2005)、境外公司操作聖經-實務篇(2007)、境外公司操作實務大全(2010)。
課程費用:NTD3,000 當日付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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