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反避稅條款解析與對OBU的衝擊

   反避稅條款(所得稅法43之3、43之4)已三讀通過,未來境外公司的未分配盈餘,或實際管理處所在境內的境外公司,都有依法納稅的義務,對於租稅的公平與正義而言,確實是一大改革,但對於境外公司操作者來說,卻也是不得不留心的重要變革。特別是以境外公司架構台灣分公司、子公司、辦事處的操作者,更應該留意反避稅條款施行後,對整體架構的稅賦衝擊。透過本課程的解析,您將可深入瞭解相關修法的影響。

• 課程時間: 2019/08/21﹝星期三﹞ 下午13:30-15:30

• 活動地點: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148號十樓之三(忠孝敦化5號出口)

• 課程費用: NT$2000  當日付款

• 授課講師:張淵智老師

課程大綱

一、從台灣反避稅條款修法,看OBU、OSU、OIU發展的影響

二、台灣反避稅措施

(一)法人反避稅規範

      1.所得稅法43之1條:反非常規移轉訂價  

      2.所得稅法43之2條:反資本弱化

      3.所得稅法43之3條:受控外國公司所得制度(法人CFC)

      4.所得稅法43之4條:實際管理處所認定收益(PEM)

(二)個人反避稅規範

      1.所得基本稅額條例12之1條:受控外國公司所得制度(個人CFC)

      2.所得稅法43之4條:實際管理處所認定收益(PEM)

三、反避稅衝擊的自我檢視:企業與個人

四、對企業海外投資架構與OBU業務的影響

五、對個人海外所得常見規劃方式的衝擊與OBU業務的影響

六、CRS(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)常態回報機制的影響

報名方式:

1. 透過Line線上報名:鑫譽官方Line ID:@jhm0784u

2. 透過E-mail回覆報名:黃小姐:Ldobua@Ldobu.com

3. 透過電話、傳真報名:電話:02-27216880、傳真:02-27216887

◆本司保留課程內容、同意貴單位或參與者與會權,及地點更動之權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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