反避稅條款對境外公司OBU架構之影響解析 |
2016年反避稅條款三讀之後,我國的反避稅制度已然完整建構,而我國的反避稅制度分為兩大項,一者為企業反避稅制度,一者為個人反避稅制度。其中,企業反避稅制度規範在所得稅法第43之1~之4當中,而個人反避稅制度則規範在所得稅法第43之4,以及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2之1內。 |
• 課程時間:第一場: 2020/04/09﹝星期四﹞ 下午15:45-17:45 |
課程大綱 |
一、台灣反避稅措施對企業投資架構的影響 二、法人反避稅衝擊的自我檢視模式 三、台灣反避稅措施對個人投資架構的影響 四、個人反避稅衝擊的自我檢視模式 五、反避稅與共同申報準則(CRS;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) 六、反避稅與經濟實質法(ESa;Economic Substance Act) |
報名方式: 1. 透過Line線上報名:鑫譽官方Line ID:@jhm0784u 2. 透過E-mail回覆報名:黃小姐:Ldobua@Ldobu.com 3. 透過電話、傳真報名:電話:02-27216880、傳真:02-27216887 ◆本司保留課程內容、同意貴單位或參與者與會權,及地點更動之權利。 |
- Mar 16 Mon 2020 15:21
[鑫譽研討會] 202004 反避稅條款對境外公司OBU架構之影響解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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