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反避稅條款解析與對OBU的衝擊 |
反避稅條款(所得稅法43之3、43之4)已三讀通過,未來境外公司的未分配盈餘,或實際管理處所在境內的境外公司,都有依法納稅的義務,對於租稅的公平與正義而言,確實是一大改革,但對於境外公司操作者來說,卻也是不得不留心的重要變革。特別是以境外公司架構台灣分公司、子公司、辦事處的操作者,更應該留意反避稅條款施行後,對整體架構的稅賦衝擊。透過本課程的解析,您將可深入瞭解相關修法的影響。 |
• 課程時間: 2019/08/21﹝星期三﹞ 下午13:30-15:30 • 活動地點: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148號十樓之三(忠孝敦化5號出口) • 課程費用: NT$2000 當日付款 • 授課講師:張淵智老師 |
課程大綱 |
一、從台灣反避稅條款修法,看OBU、OSU、OIU發展的影響 二、台灣反避稅措施 (一)法人反避稅規範 1.所得稅法43之1條:反非常規移轉訂價 2.所得稅法43之2條:反資本弱化 3.所得稅法43之3條:受控外國公司所得制度(法人CFC) 4.所得稅法43之4條:實際管理處所認定收益(PEM) (二)個人反避稅規範 1.所得基本稅額條例12之1條:受控外國公司所得制度(個人CFC) 2.所得稅法43之4條:實際管理處所認定收益(PEM) 三、反避稅衝擊的自我檢視:企業與個人 四、對企業海外投資架構與OBU業務的影響 五、對個人海外所得常見規劃方式的衝擊與OBU業務的影響 六、CRS(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)常態回報機制的影響 |
報名方式: 1. 透過Line線上報名:鑫譽官方Line ID:@jhm0784u 2. 透過E-mail回覆報名:黃小姐:Ldobua@Ldobu.com 3. 透過電話、傳真報名:電話:02-27216880、傳真:02-27216887 ◆本司保留課程內容、同意貴單位或參與者與會權,及地點更動之權利。 |
- Jul 11 Thu 2019 14:24
[鑫譽研討會] 20190821 台灣反避稅條款解析與對OBU的衝擊
close
文章標籤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