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應國際反洗錢要求與亞太洗錢組織(APG)評鑑,OBU開戶將從嚴把關,銀行端須徵提更具佐證力的文件,包含:董事職權證明、完好存續證明…等,並取得境外公司法人背後最終受益人資訊,以確保OBU帳戶持有法人的資訊完整性與即時性。既存帳戶也必須重新審視,補足前述與法令所規範的相關資料,確保帳戶持有法人的存在、有權簽署者與最終受益人,本課程將逐一說明每份境外公司文件的意涵、文件稽核的重點、真偽辨識的途徑,與法令規範的用意與重點。
- 課程時間:2017/10/03﹝星期二﹞ 下午15:30–17:30
- 活動地點: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148號十樓之三 (捷運忠孝敦化站 出口5)
- 報名專線:(02)2721-6880 / 傳真:(02)2721-6887 劉小姐
- 課程費用:NTD$1500 當日付款
課程大綱:
一、境外公司OBU開戶文件的內容、架構、用途、意涵、製作(提供)者
(一)首次董事會議記錄 (二)首次董事指派書
(三)公司執照(四)公司章程(五)董事名冊(六)股東名冊
(七)轉股記錄名冊(八)股票
(九)董事職權證明(Certificated of Incumbency)
(十)完好存續證明(Certificated of Good Standing)
二、如何確保境外公司法人資格存續
(一)如何上網查詢確保存續:香港、新加坡、英國、
美國、開曼、貝里斯
(二)如何申請文件確保存續
1.董事職權證明(Certificated of Incumbency)標註存續的意義
2.完好存續證明(Certificated of Good Standing)的申請與用途
3.關於政府歸檔收據的佐證力
三、如何證實境外公司董事的身份
(一)如何上網查詢董事身分與資格:香港、新加坡、
英國、美國
(二)如何申請文件確保董事身分與資格:
1.董事職權證明(Certificated of Incumbency)
2.經驗證後的董事名冊(註冊處驗證、公證人與法院
驗證、使館驗證)
四、如何驗證前述文件的真偽
(一)如何聯繫註冊處確保境外公司文件的真實性:存續
證明、公司執照辨識
(二)如何聯繫註冊代理人確保董事職權證明(COI)的真實性
(三)取得董事職權證明後,應該查核哪些關鍵重點
(四)首次董事指派書的重要性
(五)完好存續證明與董事職權證明的盲點與不足
五、特殊狀況的討論
- 印鑑變更需要徵提的文件:辭任、解任、股權繼承
而重新指派
(二)營業地址證明需要徵提哪些文件?
(三)如何確認會議記錄(開會層級、通過方式)的有效性?
(四)為何董事職權證明簽發者與章程所載代理人不同?如何處理?
(五)查詢最終受益人的重要性
(六)持有帳戶法人無法提供佐證文件下的銷戶問題與爭議
(七)債權登記的程序與文件
(八)為何需要六個月內的董事職權證明與完好存續證明?
(九)章程上的發起人,與註冊代理人不同的原因
(十)主管機關查核常見缺失討論
六、因應未來共同回報準則(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:CRS)機制
(一)CRS機制的運作方式與程序
(二)OBU銀行端需要進行的辨識
(三)OBU銀行需徵提的額外資料
授課講師:張淵智老師
現職:專業顧問、東吳大學企管學系與清雲科技大學企管系兼任講師。
經歷:曾受訪於經濟日報、工商時報、遠見雜誌、運通、民視、大愛電視台,並曾受邀演講於合作金庫、新光金控、日盛金控、永豐金控、台北富邦、寶來集團、台灣銀行、文化大學、基督教女青年會、扶輪社、新竹科管局、中華民國銀行公會、台北記帳士公會、工研院、台灣金融研訓院…等處。
著作:境外公司操作聖經(2005)、境外公司操作聖經-實務篇(2007)、境外公司操作實務大全(2010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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